浅析党政机构改革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推进
2023年,我国启动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这是完善党政机构体制机制、调整机构职责的重要举措,目标是使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时代要求相适应,以持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当前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之挑战
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当前党带领人民前进的核心目标。然而,当前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仍面临多方挑战:从国际层面看,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各方面的不确定性不断增加且相互交织;从国内层面讲,发展的不平衡性不协调性依然突出,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相当紧迫。这就需要稳步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建设强大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通过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来应对各种挑战、坚定道路自信。
核心科技创新突破是国家治理现代化推进的重大课题。我国在高科技核心技术创新方面还存有不少短板,“卡脖子技术”难题尚未得到充分解决。特别是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而言,数字经济基础技术十分薄弱,基于数字技术而建立的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生态都亟需增强,极大限制了我国现代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
高水平金融监管是金融治理亟待突破的难题。一方面,金融机构监管不力阻碍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金融机构自身内部腐败问题降低了其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同时金融行业的高利润对比凸显了实体经济利润低的弱势地位,这些都成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阻滞因素,不利于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由此需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严密监管。另一方面,金融监管本身及环境越来越复杂,要求更高的金融治理能力。村镇银行风险管控升级、民众多元化投资理财需求、高质量金融服务呼声越来越高等,都进一步突出加强中央金融事权、明确责权清晰边界、统筹监管力量、统一监管标准、提高监管效能的重要性。
中国式现代化之人民美好生活状态对民生治理水准提出更高要求。民生治理错综复杂,最终目标是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状态。当前民生治理最大问题之一是人口老龄化严重。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22年末,我国60岁以上和65岁以上人口分别占总人口的19.8%和14.9%,呈增长态势;如何完善养老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民生治理重点内容。持续推进乡村充分发展、实现乡村振兴是民生治理又一重大课题。能否在脱贫攻坚胜利基础上继续增进乡民福祉、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是时代对民生治理能力新的考验。
2023年党政机构改革对现代化治理挑战之回应
党政机构职能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能力的基础要件;现实问题是党政机构改革的主推力,2023年党政机构改革是对时代治理问题的坚强回应。
通过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推进核心高科技自立自强。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组建了中央科技委员会,其办事机构职责由重组后的科学技术部整体承担,进一步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是由于科技创新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核心,只有理顺科技领导工作体制、统筹科技攻坚力量,才能持续发力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助推新时代高科技创新自立自强。在此基础上组建国家数据局,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力量、夯实数字经济核心技术,以数字科技推动高质量发展。
通过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推进金融治理能力增强。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提出了包括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等一系列加强金融监管的改革措施,体现了党加强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能够理顺金融监管体制、提高监管效率、更好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回应了以高水平金融监管助力高质量经济发展的新时代要求。
通过完善养老服务和乡村振兴机制推进民生治理能力提高。此轮党政机构改革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任重新调整至民政部,将全国老龄办的设置单位和中国老龄协会的代管权限等职责也划归民政部,这对于统筹推进与综合协调老龄事业、积极应对老龄化危机并增强老人年服务有重要现实意义。在乡村振兴领域,不再单独设立中国乡村振兴局,其职能整体划归农业农村部,这能够有力解决乡村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权责不清、统筹不力的问题,有利于乡村治理资源的集中与整合。无论是完善养老服务机制,还是调整乡村振兴机构布局,都顺应了人民美好生活需求对新时代民生治理能力的期待,促进了民生治理现代化。
党政机构改革中的中国逻辑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治理现代化是现代国家的普遍追求,周期性的党政机构改革是我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也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探索的重要过程。改革开放后,我国开启了党政机构改革的历程,纵观自1982年至今的九轮党政机构改革,可见其轨迹实际构成了国家治理现代化探索的不同阶段。1982年和1988年党政机构改革围绕着“精简机构”和“党政分开、政企分开”进行,1993年、1998年、2003年、2008年这四轮党政机构改革主要围绕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而展开。总体而言,1982年至2008年期间我国的党政机构改革,目标都是向建设西式现代化的党政机构看齐,中国特色并不突出,也并未清晰党政机构改革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之间的紧密逻辑关联。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此,“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国家治理的目标,党政机构改革也由此纳入了“中国特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范畴。2018年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开启由“党政分开”向“党政协同”原则的重要转变;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再次凸显党的全面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契合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是2018年党政机构改革的继续推进。2023年党政机构改革在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继续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推动党和国家机构职能实现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自信之下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持续探索。
(作者:晓娜,北京服装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讲师,政治学博士;张毅,中共北京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二级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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