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6_多方发力 共护水源 让群众喝上“放心水”
多方发力 共护水源 让群众喝上“放心水”
——垫江县探索建立全市首个跨界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11月30日,午饭时间,垫江县沙河乡麻柳村村民鞠清朝拧开家中水龙头,清澈的自来水喷涌而出。黄昏时分,沙河乡居民陈晓维带着家人,饭后散步消食,龙滩水库绿意葱茏。把他们联系到一起的是龙滩水库,他们同是龙滩水库综合治理的受益者。
龙滩水库作为垫江县城镇用水的重要来源。2010年,垫江县为解决水资源匮乏问题,将龙滩水库纳入西南地区骨干水源规划中的重点工程,总投资68666万元,于2021年12月建成投用。
随着流域人口增长及城镇化发展,水质也成为了备受关注的问题。因涉跨区县界问题,导致龙滩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未达成一致意见,上下游跨界水源地保护管理机制未建立,水源地保护资金投入较大,污染问题亟待解决,长效管护成难题,威胁到龙滩水库水质安全。
如何治理跨界水源地一度让垫江县“头疼”。
“治水一定要从源头做起,全方位开展水源保护,若保护区划分面积过大,保护区内居民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场和农家乐关停、农业种植退耕等,会给上游忠县带来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和较大工作压力。”回想起前期探索工作期间,垫江县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道出满满无奈。
如何协调与忠县共同发力治水?2015年,国家发布《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扩大补偿范围,合理提高补偿标准,有效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有了政策指引,垫江很快找到了跨界水源地生态保护的突破口。
由于国家没有出台具体的补偿标准细则,市内亦无跨行政区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保护补偿的案例,难以对各水源地付出成本进行核算,补偿方式、补偿标准等相关工作推动具有较大难度。
为此,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协调两县落实相关工作,并安排相关技术人员赴现场实地踏勘,开展龙滩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调查评估,对生态保护直接措施和丧失的发展机会进行评估,提出长期性保护措施建议。
前期调查评估全面摸清了龙滩水库利益补偿的基础信息,建立了环境现状和污染问题两本账,在此基础上,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协商两县就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在今年7月促成垫江县、忠县政府签订《关于龙滩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合作备忘录》,达成生态补偿等多个方面的共识。
根据两县签订的合作备忘录,两县建立跨界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制度,拓展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内涵,垫江县包干每年补助忠县350万元,补助期限8年(2023年-2030年),其中2023年补助175万元,专项用于忠县保护区内耕地和果园实施有机肥替代及保护区日常监管等必要支出。市财政局还将通过安排一次性激励奖补、统筹安排水资源费等措施,促进机制落实落地、长效运行。
同时,为推进共同保护,两县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开展联合巡河(库)、联合执法、联合监测,共同解决保护区范围内违法排污、违法垂钓等环境问题。
龙滩水库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龙滩水库水质持续向好,稳定保持在Ⅲ类。
“现在我们不仅喝上了龙滩水库的‘放心水’,而且龙滩水库环境改善后,也成为了我们茶余饭后的好去处,家乡变得越来越好了。”说起综合治理后的龙滩水库,垫江县沙河乡沙河社区龙显明连连称赞。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全面落实《龙滩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合作备忘录》要求,持续推动两县深化合作,按照市政府批准划定的龙滩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全力做好水库水资源保护,保护好生态环境,发挥好龙滩水库在保证供水和涵养生态中的巨大作用。
(作者: 周迎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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