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枫桥经验”传统文化的根脉》
《坚守“枫桥经验”传统文化的根脉》
在枫桥镇这片沉韵古朴的烟水之地,近日,习近平总书记步履踏过流金岁月,寻觅“枫桥经验”浓墨重彩的篇章。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诸暨,这片承载着厚重岁月的土地,铭刻岁月变迁与社会治理的深沉印记,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大局,精心编织起社会矛盾纠纷的多元预防、调解与化解的稠网,引领基层治理向着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的新纪元迈进。在枫桥镇社会治理中心,一站式服务台汇聚众多专业调解团体、司法机关力量、法律界智士、乡间贤达及社会各界团体,众人心力合璧,为群众化解纷扰难题不懈奋斗。自古以来,民间纠纷、轻微刑事案件处理,皆体现出“以和为贵”,“以调和为主”的文化精髓。于基层消弭纷扰,寻求社会的和谐与安宁,和谐秩序,是人民安居乐业的金石基座。为了及时解纷,历代调解制度如绵延不绝之长河,形成独具特色的官方调解、行业调解、邻里调解等多样化方式,各展风采,彰显时代智慧与地域特色,这些都是以和为贵、和风温润解纷古老智慧的赓续。新时代“枫桥经验”,犹如历史长河中波光粼粼的灵珠,映照着治理智慧的光辉。它传继古人以和为贵,明鉴调和之道,乃是化解矛盾、润泽和谐、维护正义的圣鉴。它承接古人“以和为贵,和而不同”的至理名言,施行调和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寻求正义之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治理好今天的中国,需要对我国历史和传统文化有深入了解,也需要对我国古代治国理政的探索和智慧进行积极总结。”治理盛世需汲古智,须深入领会我国历史之博大精深,汲取古代治国理政之灵韵。新时代“枫桥经验”根基于“中庸之道”与“无讼”的哲学精华,宛若春风拂面,柔中带刚,在纷扰纠缠的民间展现其解纷止争的巧妙。历经沧桑变局,中国基层社会治理始终保持“民本为纲,国泰民安”的治理理念,展现“礼法并蓄,温良恭俭让”的治国之道。在这一过程中,中华传统治理智慧与马克思主义真谛在华夏大地上交相辉映,不仅“润物细无声”地充实了中华民族之精神世界,更有“风行草偃”的时空穿透力,使中华文化在主体性、继承性、创新性、包容性诸方面,显得“灿若星河”。孔子“使民无讼”与有子“礼之用,和为贵”,共绘和谐理想图卷。在这样的文化土壤中,追求道德与情感的和谐调解,成为了构建和谐政治生态的上佳之策。新时代“枫桥经验”,正是对华夏五千年文明的深情回响和高层次回归,蕴含着历史智慧与传统文化精华的深刻积淀,为当代社会治理奏响了一曲充满古韵的时代华章。在千秋大义与万世法典的中华文脉深处,法理、事理、情理并非割席分坐,而是如琴瑟和鸣,相辅相成。古有云:“事定以理,理明以事”、“宜人情而合法度”、“严守法令,细察民心”、“天道、国法、人伦,三者交融,合为一体”。此乃自古以降,浸润于维护国是、安抚民心之司法智慧深沉中。人民之堂,处断纷争,非独以铁证为凭,法纲为尺,更须得法当道而情理并茂,重民情矢正义之本。深扬“法理”,穿透“道理”,细释“情理”,令法与理与情,三者行于正轨,化解当事之心结,达成案结事了之至道。所谓调解之“温”,在于顺人性而体人情,显深情厚意,合天理、国法、人情于一炉。浙江法院案件处理,年年显减,诉源治理效果显著,居全国先列。数据显示,2018年案件增幅较2017年的14.8%降至3.4%,为十年来首见个位数增长。2019年,案件数减少4.6%,居全国省份之首。此后,案件数持续稳定下降,至2022年减少10.1%,由全国排名由第二降至第八。同年,全省社会治理中心接待群众113.7万,受理信访与矛盾纠纷66.5万件,办结61.7万件,纠纷化解率达92.8%。新时代"枫桥经验",这一大国治理之道的新篇章,在简约之中蕴含深邃。尊崇民意,彰显首创之魂。尊重民心,崇尚创新,不仅从容化解了基层纷纭的波澜,更以匠心独运之能,将党的英明领导、法治的坚实基石与德治的芬芳文化灵巧交织在一起,织就了一幅极富生命力和创造力的治理绮丽图。在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中,"枫桥经验"化繁为简,铸就了一套基层社会治理的科学方略与实践智慧,成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典范。深掘新时代“枫桥经验”蕴涵的理论精髓、制度智慧与实践奥义,对揭示其时代价值,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道路、制度、文化、理论及其实践的卓越作用意义重大。随着乡村风貌的日新月异,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旧保持着蓬勃的生命力,不断引领着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走向现代化的辉煌。这一无价的治理珍经,已然越时空的界限,成为社会治理宝库中的闪耀明珠,其璀璨光芒将长久照耀着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宏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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