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有店铺私售果味电子烟 未成年人也能买到
近日,根据广东媒体报道,佛山市部分便利店、柠檬茶店出售非法调味电子烟,甚至有未成年人购买使用。
通过暗访发现,门店中出售的电子烟没有生产日期、生产地址,甚至没有中文包装,属于“三无产品”。对此,监管部门表示已记录举报,将进一步核实情况后跟进。
佛山市民吴女士反馈,她发现家中读初二的外甥在偷偷抽一次性果味电子烟奶茶杯。询问过后,发现竟然是从一家饮料店购买的,并且身边也有不少同学在抽这款电子烟。据其介绍,佛山市的部分便利店、奶茶店都在“半公开”出售调味电子烟产品。由于口味多样,吸引了诸多用户,甚至包括未成年人。
在顺德区祥兴直街,还发现在一家饮料店内也摆放有非法电子烟。店主介绍,目前店内有芒果、百香果、芬达、菠萝等多种口味的电子烟,售价为70元/支。而从海外“进口”的调味产品,则售价更高一些。
报道中,暗访记者向佛山市烟草专卖局致电反映了走访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将记录反馈情况,按照规定转达处理。
据了解,《电子烟管理办法》规定,2022年10月起,生产、销售电子烟必须取得相应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禁止通过自助售卖、网络等平台销售电子烟产品。
然而,仍有部分商家在暗地销售“通配”“奶茶杯”和“可乐罐”等水果味电子烟。这些电子烟多为三无产品,普遍存在重金属超标、使用非法添加剂等问题,会对用户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云南大学教授、新型烟草专家邓铭曾表示,非法电子烟除了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带来极大影响和不确定之外,未成年人购买抽吸此类电子烟还挑战了《电子烟管理办法》订立的初衷和法律的严肃性。
上海交大公共卫生学院副教授蔡雨阳蔡雨阳建议,监管机构应遵循《电子烟》国家标准和《电子烟管理办法》,加大电子烟灰色产业链的打击力度,制止非法产品泛滥,防止危害公共健康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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