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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诚人寿与您一起携手反欺诈,共筑安全网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 时间:2024-08-07
导读:近年来,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欺诈案件频发、欺诈手段层出不穷,不仅严重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极大影响了保险行业的信誉。因此,广大消费者需要对保险欺诈行为提高警惕,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警惕保险欺诈

近年来,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欺诈案件频发、欺诈手段层出不穷,不仅严重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极大影响了保险行业的信誉。因此,广大消费者需要对保险欺诈行为提高警惕,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警惕保险欺诈行为

(一)保险欺诈类型

保险欺诈是指假借保险名义或利用保险合同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保险金诈骗:

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

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

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欺诈:

非法设立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

设立虚假的保险机构网站,假冒保险公司名义开展业务;

非法开展商业保险业务、保险中介业务。

保险合同诈骗:

销售非法设立的保险公司的保单;

假冒保险公司名义制售假保单,伪造或变造保险公司单证或印章;

利用保险单证,以高息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

(二)保险欺诈典型案例

不法分子冒充保险公司从业人员,以“保单分红”“保单升级”“赠送礼品”“售后服务”等名义联系保险消费者,取得信任后,贬低消费者已购买的保险产品价值,诱导消费者办理退保或保单质押,转投其推荐的高收益“理财产品”,此行为很可能涉嫌诈骗,严重威胁消费者资金安全。

二、加强欺诈风险防范

(一)时刻保持风险意识

天上不会掉馅饼,高回报往往意味着高风险。要树立理性的投资理财观念,培养正确的风险防范意识,谨慎看待各类标榜“低风险、高回报”的理财项目,切勿受所谓的“高额回报”蒙蔽。

(二)正确认识保险功能

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如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发生年老、疾病、伤残、死亡等情况时,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保险赔偿。尽管部分人身保险产品兼具投资功能,但其本质仍属保险产品,以保障功能为主。消费者要谨慎退保,以免失去保险保障。

(三)选择正规购买渠道

国家对保险行业实行严监管,所有保险机构均需取得经营许可并承担特定的责任和义务。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务必选择正规的保险公司或合法授权的代理机构,注意规避不法机构或人员的套路陷阱。

(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不轻易将所持保单、个人身份证件等出示或委托他人,不与无法核实身份的人员签订任何私下协议,以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退保”或“被理财”。

(五)注意核实相关信息

遇自称保险公司人员的来电或类似情况时,如心存疑虑,可通过保险公司网站、统一客服电话等渠道及时查验真实情况和相关人员资质,避免上当受骗。

三、配合打击欺诈行为

如发现涉嫌保险欺诈的行为,消费者应及时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并配合进行侦办,从而及时挽回、减少损失,最大程度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在打击保险欺诈的过程中,消费者的配合至关重要。鼎诚人寿将继续与各界携手,共同筑起一道坚实的安全网,保护每一位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营造一个诚信、公正的保险市场环境,让每一个人都能安心享受保险带来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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